出國買藥的新規定,需以自用為主

出國買藥的新規定,購買目的需以自用為主,在西藥部分以36瓶(盒)為限,每一種藥不能超過12瓶,沒有處方的西藥則以兩個月用量為限;若有醫師處方箋,在合理用量規定下,6個月用量為限。相關條文請參閱附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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